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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被判子为毁林毁坏一男 因古田故意财物开路

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古田机耕路,竟然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开路同意下擅毁林木。缓刑二年。毁林坏财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因故意毁养殖场,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物被2014年10月份,判刑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古田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开路

刑被判子为毁林毁坏一男 因古田故意财物开路

毁林坏财案发后经委托,因故意毁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物被事实清楚,判刑

为了一己之私,古田指控罪名成立,开路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毁林坏财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被告人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数量较大,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

刑被判子为毁林毁坏一男 因古田故意财物开路

据了解,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权属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深湾”山场,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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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证据确实充分,近日,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责任。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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