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在渔船年检等事项上给予便利、秀屿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区海 海峡网11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郭瑞萍) 昨日,渔局元判处陈国强有期徒刑7个月,干部陈国强于2012年—2015年间,受贿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获刑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处罚 经查,金万并处罚金10万元。秀屿各村船检员等14名行贿人所送钱财共79200元,区海渔船年检工作中形成的渔局元职务之便,  干部 干部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受贿利用其在海上执法检查、获刑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处罚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干部陈国强涉嫌受贿罪一案,先后非法收受秀屿区南日镇各村主任、同时考虑其有自首情节,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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