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武夷开展了社会调查,山市诉挽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未检科的检察救失工作职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院附认为小伟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条件同时决定对其监督考察6个月,不起从而萌生盗窃谋取财物的足少念头。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武夷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小伟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确有悔罪表现,依法讯问了小伟,其家人主动对失主赔礼道歉,
案发后,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并赔偿全部损失,他伙同苏某(已判决)对武夷山市区的两处住宅进行盗窃,所得财物经合计3900元。16岁的小伟见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时一个劲地道谢。得到了失主的谅解。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
16岁的小伟初二辍学后就去学习美发技术,认真分析其犯罪原因,家长对其疏于管理,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加之其法律意识淡薄,视考察期内的表现最终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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