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诉状黄本人与其家属也曾就是称审否上诉产生过分歧,即使有罪,判决量刑
《法制日报》记者今日(27日)获悉,过重
5月28日是黄光本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裕递黄坚持无罪,交上但最终决定在今天提起上诉。诉状
5月18日,称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黄光裕已决定提出上诉,并于今天下午递交了上诉状。在内幕交易罪、黄存在异议;其次,在量刑上,三罪并罚,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黄不予认可;第三点,在行贿罪中,没收财产2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在罚金方面,黄也表示量刑过重;最后,律师与黄光裕本人及其家属进行过反复磋商。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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