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行使用国际前沿药品和医疗器械方面,无需其在深圳设立医疗机构不再需要设置审批,审批允许所有取得港澳合法行医资格的港澳构或港澳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向市卫健部门申请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16年颁布,赴深澳门服务提供者在特区设立医疗机构按照特区医疗条例的办医规定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以及港澳公立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可直接申请执业登记,明确香港、是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规。便利港澳医疗服务提供主体来深办医行医等方面做了大胆突破。
为促进跨境医疗卫生人员来深执业,在医疗资源保障、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申请使用临床急需且已在港澳注册的药品,取得内地的医生资格证书,
【大公报讯】记者郭若溪深圳报道: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