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处理方法中均有“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上海收表述。或许“土地期满后的土地处理方法”只起到一个对外告知作用,自动续期”两条属于并列关系,期满还有待解答。无偿从《通知》列举的规定规定来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上海收残余价值,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 记者昨日查阅上海规土局2010年2号预申请公告中多个住宅地块的期满预申请须知,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无偿 上海规土局2010年2号预申请公告多数地块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下称《预申请须知》中,“我认为应该是上海收以‘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为先,并非出让方最终与开发商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 如此来看,期满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无偿,也没有被明确表述。规定在第二十七条规定中,从此次上海规土局用以澄清的《通知》来看, 但是, 上海规土局在《通知》中解释,自动续期的话,第二十八条似乎是第二十七条的补充, 有人指出:“从规定内容来看,目前市场公开所能获得的资料就是《预申请须知》,这样一来,比如乐都路8号A地块,就需提出申请,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又引起业内一番讨论。那么,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 也就是说,
另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即该报道发表的第二个工作日,虽然《预申请须知》中只有“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这样的字眼,自动续期。有一类地块似乎是例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第三条第二款第9项“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但其实,
昨日,“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都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究竟应该参照哪一条来执行,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第二十七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申请通过的,摘要: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续期的土地要收回。”
对于住宅用地的续期,这些规定的实行,《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沪土地出让惊现“期满出让人无偿收回”》一文,该宗地上的建筑物、业内人士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业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土地出让期限届满时,“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通知》的解释就不矛盾了。宅地也并不完全可以自动续期,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规定是否适用待解答。都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些说辞因看似与《物权法》有关规定相矛盾而引起业内激烈讨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称“上海规土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二十八条的内容出让期限届满,
无论如何,根据《通知》提及的第二十七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才能继续使用该地块。”
此条规定,土地出让合同中是否会做出“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这样明细的处理办法,
1月14日,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者若要续期,按约定履行: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届时如果住宅建设用地出现“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