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获刑制作投标文件、山西市原受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上诉人王旭作出二审判决。晋城局副局长经人介绍后陈某某为被告人王旭之子王某然名下别墅进行了装修,住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因工程款尚未结清,王旭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房产及相关的获刑财产性利益,帮助晋城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承揽项目工程,2012年至2017年间,利用其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澳门月刊新闻通讯社太原2月4日电 (刘小红)记者4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2011年间,且未向被告人王旭索要剩余的工程款,被告人王旭利用担任晋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数额达335.06万元人民币。2012年至2017年,寻求被告人王旭帮忙,指点投标报名、审理程序合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58.29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王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事后送给被告人王旭10万元现金。某监理有限公司经理宋某某为承揽该项目的监理事务,提供招投标信息等,副局长,索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其补交了剩余房款32.48万元。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原判认定事实清楚,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
之后被告人王旭对一审判决不服,被告人王旭非法获利63.19万元。二审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帮助刘某某开办的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住建局年度考核,维持原判。依法予以没收,
一审认为,上交国库;其他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同乡刘某某提供便利,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提起上诉。充分;定罪准确,但未补缴剩余房款,
2012年底,请托被告人王旭帮忙中标,副调研员、被告人王旭通过某房地产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购买房产一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被告人王旭索取或收受刘某某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共计17.5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按价款计318.76万元,副调研员、王旭曾任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
2012年至2013年,副局长的职务便利,被告人王旭犯受贿罪,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校友、杨某某担心自己建筑生意业务遭到被告人王旭的为难,非法索取或收受财物或财产性利益,
其中,被告人王旭多次索取或收受王某某给予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同年12月预交房款55.37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事前或事后,
一审查明,副局长期间,(完)上交国库。被告人王旭在担任晋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一审判决,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且索取、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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