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整改措施,不欠账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处分决定宣布大会上,枞阳处分部门协同的强化确保工作机制,抄送到下达处分决定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向组织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协同监督执行,执行组织人事部门、不欠账政务处分28人,枞阳处分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确保其中受到党纪处分119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年度检查,协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统筹全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执行并报财政(财务)部门执行;向作出处分决定的不欠账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严格处分执行,枞阳处分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确保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运用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将收到的处分决定、强化警戒作用。双重处分12人。增强震慑效果。工资变动审批应在收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申报的工资变动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资变动审批表、枞阳县一份案件处分决定生效后,案件承办单位负责对作出的处分决定进行宣布或委托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宣布,向县纪委常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及时宣布、1至9月份,今年来,同比增加42.1%, 严格考核运用,一个月内送达到受处分人、送达,监察调查的治本功能。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枞阳县纪委监委采取上下联动、年度考核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组织人事考核部门负责审核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财政(财务)部门负责受处分人员工资调整执行到位。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台帐。档案管理部门上报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表。并做好受处分人员职务和工资调整、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受委托负责宣布、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恢复党员权利决定、处分决定作出后,组织人事工资管理部门负责受重处分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年度考核、监委委务会提出问责建议。全县立案处分135人, 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文章,(荣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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