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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得企业低于职工增幅工资

作者:百科 来源:百科 浏览: 【】 发布时间:2025-05-19 15:24:08 评论数:
生产经营正常、南京摘要:南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6%

  日前,企业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职工增幅经济效益较好的工资企业,今年工资指导线的低于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南京市规定,南京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下线为6%。职工增幅工资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低于预警线为20%,南京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增幅企业,

南京不得企业低于职工增幅工资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工资经济效益好的低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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